关于发放2023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葫芦岛考区)的通知
葫芦岛市定于2023年11月13日开始发放2023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葫芦岛考区),为方便考生领取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证书发放所需材料
1、考试合格人员身份证原件。
2、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背景无颜色要求)。
3、他人代领:凭代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以上材料。
二、领取时间
自2023年11月13日至11月24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逾期补领时间为每个月最后一周的周二、周四(法定假日休息)。
三、地址
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大街甲1号劳动大厦左裙楼二楼人才工作服务分中心人事考试科。
四、其他事项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第七条、第十条规定,应试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由证书签发机构宣布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葫芦岛市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2023年11月9日
原文链接:http://rsj.hld.gov.cn/ywdt/tzgg/202311/t20231109_115959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