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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一级消防工程师成绩管理办法

日期: 2023-12-05 11:47:31 作者: 杨煜祺

根据《关于天津市2023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可知,2023年天津市一级消防工程师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办法,滚动周期为2年或3年。

一、天津一级消防工程师成绩管理办法

参加全部3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应试人员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一科)的应试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二、天津一级消防工程师成绩公布时间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3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3〕49号),将于2024年1月下旬公布考试成绩,届时应试人员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为http://www.cpta.com.cn)成绩查询栏目查询。

三、天津一级消防工程师成绩复核规定

考试成绩公布后,如应试人员对本人考试结果有疑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30日内将成绩核查申请发送至tjkpzxchengji@tj.gov.cn,逾期不再受理。成绩核查的具体要求可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天津人事考试”版块“办事服务—办事指南”栏目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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